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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3-2014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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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学年度工作报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和《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暂行办法》(湘农发〔201021号)、《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湘农大〔201291号)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391日起至2014831日止。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办法》的总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透明度显著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依法治校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1.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校调整了“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湖南农业大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符少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卢向阳、纪委书记邹冬生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工会、学工处、改革发展处、教务处、科技处、计财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基建处、研究生处、资产处、审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周清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卢向阳、纪委书记邹冬生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团委、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分别负责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小组设在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并进行抽查。同时,各二级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按照《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暂行办法》(湘农发〔201021号)、《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湘农大〔201291号)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上半年,学校成功申报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并向省教育厅上报了细化的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3.开设信息公开网站

学校在校园门户网站开辟了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了党务公开网(http://xxgk.hunau.edu.cn/dwgk)校务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nau.edu.cn/xwgk)。党务公开网包括工作动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群团统战工作及党群互动等栏目;校务公开网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与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栏目。通过该网站内容和有关链接,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查询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及相关内容更新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除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主动通过校园网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办公系统、党务公开专栏、校务公开专栏以及各类年鉴、手册,校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及教代会、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公开信息,共计10259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3755条,办公系统发布各类文件和信息3122条,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910条,其它2472条。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校历、部门设置、学院设置、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图书资源、数字校园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纪要。

4.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5.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教职工收入分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受理了来自校内被拆迁户关于原教学实验场私房拆迁信息公开的请求,并上报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芙蓉区政府,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和芙蓉区政府以公告和座谈会形式给予明确答复,该请求事项无法律依据,不予公开。另学校制发了不予公开的秘密文件3个。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信息公开渠道、措施便捷有效,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经调查走访,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度,除校内少数被拆迁户要求学校公开原教学实验场私房拆迁信息外,我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遭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制度日趋完善、但还存在个别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不够规范,个别二级单位信息更新慢、查询难,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校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1.不断加大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部门服务意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督促学校各二级单位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丰富公开渠道和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学校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3.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考生资格、投档分数线、测试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对外全公开,全方位接受省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学校招生省份、类别、批次等情况。招生类别多,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艺术、高水平运动员、职高对口等类别;招生批次多,包括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批,涵盖录取的每个批次;录取省份广,涵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2)规章制度健全、招生宣传行为规范。学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印了2014年招生简章和各种宣传资料;制定了“阳光工程”实施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实施细则、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聘任办法及有关规定、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网络机房和设备管理、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远程录取工作流程、调档比例及档案审阅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原则等制度;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大〔20117号),确保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签订了招生录取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宣传行为规范,没有组织和参与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现场招生咨询会,没有委托中介组织生源。招生工作过程中,未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电话。

3)各类招生信息公布全面、及时:

一是信息发布方式多样。学校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包括张贴、发放招生简章、招生专刊;工作人员赴中学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教育部、各省市招生网络平台消息;开展办公室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考生通过以上任何一种途径都能快捷了解学校招生录取相关情况。

二是发布招生信息及时、全面。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招生信息网、电视台、招生简章、校报招生专刊、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各省招生媒体杂志等载体,发布招生信息,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答考生问、外省各类别录取分数线、本省分类别分专业分数线、考生录取信息、考生到档信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合格名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的EMS信息等,真正做到了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4)招生监督渠道畅通。针对录取工作各个环节,学校就录取现场的管理、录取过程的实施、各录取环节的实施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纪委、监察、安全保卫全过程参与招生;监督电话面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举报。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实行完全公开和分级公开方式,完全公开即指在学校预、决算报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在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分级公开则指其他财务信息在校内各层次的公开。

1)财务制度公开。《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经费报销办法》等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均在办公系统广泛征求意见,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执行。

2)财务预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为各部门申报、计财处编制、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学校教代会通报学校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二是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在校园网以及办公系统发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三是在校园网公示学校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财务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年度收支总额及收支结构情况。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学校年鉴以及学校教代会工作报告的形式公开财务总收支及收支结构;

二是在校园网公示学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在收费现场、校务公开栏和学生食堂、宿舍等学生集中的地方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二是在学校招生简章、校园网、计财处网站进行收费公示,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咨询信箱等情况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坚决执行教育收费许可制度,无违规收费行为。

5)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财务报账信息、收入分配方案等。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将财务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方式在领导班子中公开,每日更新财务信息系统,各部门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通过财务信息系统查询;二是重大开支实行党政联签制,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批;三是学校年度分配方案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以学校会议纪要形式在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教职工个人收入分配方案经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财务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公示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未收到举报投诉。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人事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公开招聘与职称评审工作中,监督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1)人事制度信息公开。2013-2014学年度,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共起草、修订、发布了《湖南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湖南农业大学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湖南农业大学工作人员违纪处分暂行条例》、《湖南农业大学高级专家延聘暂行规定》、《湖南农业大学聘请客座、兼职教授的规定》、《湖南农业大学“1515”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湖南农业大学职员制实施办法》、《湖南农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湖南农业大学非职务性劳务费和特殊加班费发放暂行管理办法》等人事工作文件9个,通过学校党委会审定、办公系统公开发布后施行。

2)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学校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校园网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最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完全合格者录用。

3)职称评审信息公开。我校职称评聘工作从材料申报到结果公示,每一个环节都在学校办公系统、人事处网站等进行信息公开。学校不断优化评审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要求相关人员全力做好会后的保密和协调工作,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湖南农业大学

                              20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