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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发布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4-18   点击: 次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成立于2019年8月20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工作。履行战略研究和决策咨询、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等职能。承担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学科规划编制、资源统筹与建设,教授治学,学院发展考核、管理与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校院研究,省级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内设3个科室:发展规划科、学科建设科、处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发展规划科

(一)负责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发展,统筹校属各单位学院发展考核、管理与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

(二)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和评估,指导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三)负责校属各单位组织架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制定。

(四)负责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工作,协调学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相关事务,开展校院研究。

学科建设科

(六)负责编制学科建设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各学科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协调、督促、检查各学院学科建设。

(七)统筹学校学科建设资源,组织、协调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与服务,协同拟订学科团队培育政策。

(八)指导、管理学科评估与服务,组织学位点申报,指导学位点建设,开展学科带头人遴选、聘用和考核;组织国家级、省级学科评议组成员等的推荐工作。

办公室

(九)负责处理处内党务、人事、资产、财务、档案、工会、计生管理工作。

(十)负责处内对外宣传、印章管理、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外出用车、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

(十一)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秘书工作。

(十二)负责省级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数据库建设。

(十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制度


一、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人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三、   每周一下午为本处例会工作时间,传达上级文件和学校党政会议精神,检查布置工作,进行业务学习和工作研讨。

四、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围绕学校工作重点制定调研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五、   加强高等教育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及时为学校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六、   严格执行学校公文处理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无误。

七、   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八、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按预算使用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九、   爱护办公设备,严守操作规程,做好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公私财物,防范安全事故。离开办公室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保证安全。

 


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按其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涉及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审议学科设置、专业调整、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三)审议学校教师职务聘任、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与考核办法以及学校制定的其他各类学术标准。

  (四)制定学术规范,调查和裁决学术争议,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五)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提名组成人选及工作规则,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对各专门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评定教学科研成果奖项、高层次人才岗位与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人选以及各类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等事项的学术水平。

  (七)就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咨询意见。

  (八)其他需要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或提出咨询意见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