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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大学生学风建设大讨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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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大学生学风建设大讨论的通知

 

各学院、办、馆、部、处、后勤服务集团:

为促进全校学生、教师和管理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面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营造“好学、乐学、善学”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学风建设大讨论。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讨论内容与总体目标

 学习学生管理、课程考核管理、考风考纪管理、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班主任工作管理、师德师风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制度,明确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查摆学风及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改进建议;学习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学风建设与文明宿舍创建的重要意义、工作体系及具体措施;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就如何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展开讨论,在全校上下达成抓建学风共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分组讨论安排

(一)相关职能部门、督导团、关工委的讨论安排

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招就处、督导处(含督导团)全体成员,后勤服务集团中心主任以上人员,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讨论,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讨论;校、院关工委成员代表为一组,由校关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讨论。完成时间331日以前。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24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的规定,《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发〔201516号),湖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方案,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细则

   具体目标要求:

1通过学习讨论,明确当前学风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厌学、懒学,晚归、晚起、迟到、旷课、课堂上精力不集中、学生宿舍脏乱差等现象还普遍存在,学生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较差,等等,必须依靠广大管理干部、班主任等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督促。

2、通过学习讨论,明确自己(或部门)如何为加强学风建设服务,如何履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如何履行好班主任职责或处级干部联系班级职责,后勤服务集团如何配合抓好文明宿舍创建

    ()学院的讨论安排

1、学院管理干部、班主任、教师

以系(教学基层组织)为单位进行学习讨论。学院所有管理干部、关工委、督导组成员分头到相关系(教学基层组织)参加讨论,班主任参加班级所在系(教学基层组织)的讨论。由院领导主持,专人做好记录,校学风建设工作委员会派人参加,校领导到联系学院指导。完成时间331日以前。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运行管理、课程考核管理、课程教学考核制度教学评价反馈、学校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班主任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度,重点了解任课教师组织课堂考勤的责任、旷课情况与课程考核如何挂钩、旷课情况及学业成绩与学籍处理(留级、退学)如何挂钩、班主任工作要求、抓建学风的具体措施等。

   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深刻剖析自身管理工作或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学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如何端正教风、落实教书育人责任、做“四有”教师,如何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如何严格要求学生、加强课堂管控,如何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课程考核管理、学籍管理规定,如何落实学籍预警制度、课堂情况反馈制度,如何提高学生到课率、过级率、考研率、就业率、降低补考率等,如何履行好班主任职责或处级干部联系班级职责等内容展开讨论,学院将意见汇总,形成《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报校学风办备案。

   具体目标要求:

1)通过学习讨论任课教师强化以下认识。第一,教师是课堂质量的主导者,好的教风对好的学风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教风良好的教师首先自身应保持良好的学风,要不断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苦练内功,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艺;第二,教师应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第三,教师应有良好的教学态度、精神面貌和敬业精神,对教学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要注重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第四,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教学质量(含课程、论文、实践教学等)应高度负责,特别是要加强课堂管控,严格执行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第五,教师应与辅导员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形成教育合力。

2)通过学习讨论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人员应在以下方面提出思路和措施: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考研兴趣、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如何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如何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班主任对班级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作用,如何提高教师能力素质,如何提升教师的课堂吸引力等。同时,院领导、职能部门应以讨论会为契机,充分听取任课老师、班主任等关于学风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2、学生

由校团委牵头组织,通过班级民主生活会学习讨论,由班主任主持,学生干部做好记录。学生逐个查摆在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围绕为谁而学,学什么,怎么学、学了有什么用等四大问题展开讨论,就如何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加强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养成、学习规划制定、如何改进学风等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形成切实可行的《班级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交各学院学工组审定后执行。47日以前完成。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有关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课程考核管理、宿舍管理、学校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实施方案、班主任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度,重点了解课堂考勤制度、旷课情况与课程考核如何挂钩、旷课情况及学业成绩与学籍处理(留级、退学)如何挂钩,如何重视学籍预警,以及学校对学院、班级学风检查评比要求和文明宿舍创建检查评比要求等。同时,还要组织学习身边的先进个人或集体的典型事迹。

具体目标要求:通过学习讨论,学生深刻认识到自身是学风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也是优良学风的重要建设者,并能以此为契机,转变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实现人生理想抱负、承担家庭、社会、国家责任的重要途径。同时,明白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对提高学习效率、提升生活品质、顺利融入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三、谈心谈话活动

以学院为单位制定重点学生谈话方案,以班主任、辅导员为主体组织实施,并将谈话记录交学工组备案。

   

 

                                 

 

 

 

附件2

学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制(修)订分工一览表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制(修)订

处级以上干部联系班级实施细则

组织部

学工部

党政办、督导处

制订

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学工部

教务处、团委

修订

课程教学管理相关制度

教务处

人事处、督导处、发改处、学工部、团委、招就处

修订

家校联系制度

学工部

招就处、信息建设与管理中心

制订

优化“六求”素质拓展育人体系

校团委

学工部、教务处、招就处、人事处、关工委

修订

大学生学风建设评先评优办法

学工部

教务处、计财处、督导处、招就处、校团委

制订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学工部

人事处、校团委、教务处、招就处、计财处、督导处

制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工部

信息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校团委、计财处、督导处

修订

学生评奖评优、推荐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相关制度

学工部

 

 

人事处、校团委、教务处、招就处、计财处、督导处

 

修订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日常学习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实现优良学风常态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大一学生早自习检查(10%

1、检查内容及方式:全校一年级学生需在学院固定早自习教室参加早自习,学院组织学生干部进行严格考勤,汇总整理于每周六前上报至学工部;学校在周二到周五对全校早自习情况进行抽查,落实到人并汇总周报表,每周公布,每月评比;学校每学期全面检查2-3次。

2、评分标准:根据学生出勤率进行评分(出勤率等于实到人数除以应到人数乘上100%),每日得分=出勤率*10,每周得分=周出勤率*10,每月得分=月出勤率*10;全面检查结果只纳入全年评分依据;全年得分=每月抽查得分累加(总分为100分)*70%+全面检查得分*30%(总分为100分)。

二、课堂检查(70%

 1、检查内容及方式:

1)学院和任课教师考勤:每堂课由学院按班级安排学生考勤,将考勤记录交任课教师核实签字(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考勤(人多的按学院相对集中分组安排),负责考勤学生每周五晚上将本周考勤结果报送到学院。学院每周安排对学生班级进行课堂考勤和纪律检查,并于每周六前将全部检查结果汇总报送学工部。

2)学校组织抽查:学校根据课表对各学院课堂出勤率、迟到率及课堂纪律组织抽查,将旷课、迟到、课堂违纪情况落实到人,每周每学院抽查一间教室。

3)督导处、关工委组织听课或查课,汇总其课堂考勤结果(只纳入全年日常学习检查得分)。

4)教务处组织查课,汇总其课堂检查结果(只纳入全年日常学习检查得分)。

2、评分标准:根据学院教室学生迟到、旷课以及不文明行为情况进行评分,到课率得分=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70,迟到率扣分=迟到人数/应到人数*100%*70*30%,不文明行为一例扣0.5分,学院上报结果与学校检查结果不符3人以上,超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每周得分=周到课率*70-周总扣分,每月得分=月到课率*70-月总扣分;全年得分=每月得分累加。

三、晚自习检查(20%

1、检查内容及方式:晚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公寓)内玩电脑(手机)游戏,不得玩纸牌麻将类游戏(扑克、手牌)等,不得看与学习无关的视频,不得在宿舍楼内溜冰、玩球、高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生活和学习的活动。学校周一至周四每天安排人员对每个学院寝室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

2、评分标准:发现以上相关违纪行为每人/例扣1分,扣完为止,每周得分=20-扣分,每月得分=周平均分,全年得分=月得分累加。

四、全年日常学习检查总得分

校处领导、督导处、关工委听课考勤结果分别由督导处和关工委负责,按年度分学院汇总纳入学风年度评分,总分为100分。

教务处课堂检查结果由教务处负责按年度分学院汇总纳入学风年度评分,总分为200分。

    全年得分=每月前三项年得分累加(满分1000分)+校处干部、督导、关工委考勤结果得分(满分100分)+教务处考勤结果得分(200分)。

 

                                  

 

 

 

 

 

 

 

 

 

 

 

 

 

附件4

湖南农业大学文明宿舍检查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园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安全、和谐、整洁的宿舍环境,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特制定本细则。

一、早起检查(30分)

1、检查内容与方式:学生周一至周五都须按作息时间起床,早起检查时间为7:00,学院安排寝室长每日对早起情况进行登记,学院必须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早起情况进行抽查,每周每班至少一个寝室,学校每周一根据每院寝室总数(不含外出实习寝室)比例抽查2-5间寝室,周二至周五不定期抽查。

2、评分标准:每周得分=学院检查早起人数/学院总人数(不含外出实习学生)*100%*30-学校检查扣分(发现未早起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每月得分=周平均得分,全年得分=月得分累加。

二、寝室内务检查(50分)

1、检查内容:周一(640720)全校学生寝室卫生大扫除,周二至周五实行寝室个人卫生自理、寝室公共卫生值班制度,寝室内务评比分为ABC三等,标准如下:

1)寝室安排表信息无误、张贴规范,门上无小广告,门窗玻璃、衣柜无厚重积尘、镜子明亮视为A;寝室安排表信息无误张贴规范、门上无小广告、无厚重积灰视为B;寝室安排表张贴不规范、门上张贴小广告、有厚重积灰三项中有2项及以上视为C

2)地面墙角无蜘蛛网、墙面干净、地面干净,明亮,无垃圾视为A;墙角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明显垃圾视为B;蜘蛛网未打扫、地面未打扫、有垃圾未倒三项中有2项及以上视为C

3)桌面、凳面干净,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无厚重积灰视为A;桌上物品摆放整齐视为B;桌上物品摆放凌乱或有垃圾视为C

4)寝室人员全部起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整洁,床上及床沿无明显异物悬挂视为A;寝室人员全部起床,被子叠好,床铺较为整洁,床上及床沿无明显异物悬挂视为B;寝室有人员未起床,被子未叠,床上杂乱,床沿异物悬挂较多视为C

5)室内生活物品(如鞋架、脸盆等)摆放整洁,整齐划一,室内无大功率电器视为A;室内生活物品摆放较为整齐,室内无大功率电器视为B;室内生活物品摆放凌乱,室内发现大功率用电器视为C

6)卫生间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垃圾视为A;卫生间洗漱用品摆放较为整齐,地面干净无明显垃圾视为B;卫生间洗漱用品摆放凌乱或地面有明显垃圾视为C

7)阳台物品摆放整齐,阳台洁净视为A;阳台物品摆放较为整齐,阳台无明显垃圾视为B;阳台物品摆放凌乱或有明显垃圾视为C

以上七项检查中,有五项及以上获评A,则视寝室为优秀;寝室有两项以上(含二项)C,则视寝室为不合格;其他情况则视为合格。

另外,如发现寝室留宿外来人员、饲养宠物、偷水偷电、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中任一项则视寝室为不合格并按《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2、检查方式:

周一早上全校各班班委轮流分工对班级内务进行检查评比,如实填好表格。学院必须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对寝室内务情况进行抽查,每周每班至少一个寝室,及时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学校,学校每周一根据每院寝室总数(不含外出实习寝室)比例抽查2-5间寝室,周二至周五不定期抽查。

3、评分标准:每周得分=学院优秀、合格寝室总数/总寝室数(不含外出实习寝室)*100%*50-学校抽查不合格寝室数(每间1分,扣完为止),每月得分=周平均得分,全年得分=月得分累加。

    三、晚归、不归检查(10分)

    1检查内容及方式:在校住宿学生在熄灯前都需回寝室就寝,学院安排寝室长对晚归、不归情况进行登记,晚归检查时间为23:00-23:30,学校每月在各园区组织抽查。

2、评分标准:每月得分=学院检查按时就寝总人数/学院总人数*100%*10-学校检查扣分(晚归一人次扣0.5分、不归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全年得分=月得分累加。

四、对学院检查工作的考核(10分):

学院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周汇总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每次扣1分,上交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每月得分=周平均得分,全年得分=月得分累加。

全年最终得分=四项全年得分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