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规定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官方网站、信息拥有部门网站以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报、校电视台等途径对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师生还可以通过办公系统、宣传橱窗等栏目了解有关党务校务信息。
(三)查询方式
湖南农业大学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www.hunau.edu.cn/kstd/jzyg/xyxx/xxgk/
湖南农业大学网站:
http://www.hunau.edu.cn/
湖南农业大学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学科研辅助机构网群:
http://www.hunau.edu.cn/bmsz/
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机构网群:
http://www.hunau.edu.cn/xysz/jxjg/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湖南农业大学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 受理机构
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电话:0731-84618050,传真:0731-8461147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湖南农业大学行政楼二楼214室(邮编:410028)。
专用邮箱: msk8002@hunau.net。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广大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督查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反映,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