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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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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暂行办法》、《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根据学校2014-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91日到2015831日。本报告由学校党务公开网站(http://xxgk.hunau.edu.cn/dwgk/)对社会公布。

 一、概述

本年度,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进一步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调整了“湖南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湖南农业大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工会,分别负责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并进行抽查。同时,学校各二级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启动实施了《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学校各级各类网站和办公系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搭建起信息公开的新媒体神经网络,畅通沟通渠道。开通了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都分别设有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拥有粉丝3万余人,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才信息服务、校园舆情掌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整合与师生学习、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集成了“湖南农业大学掌上校园”,及时发布学校新闻资讯,师生可通过该系统查询课表、成绩、教学周历等教务信息,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在线报修、失物招领、在线投票、招聘求职等活动,真正实现了服务信息“主动送上门”。三是搭建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正式启动了实体大厅(含1个教育阳光服务中心、3个教育阳光服务站)和网络大厅(教育阳光服务网),及时回复、适时公布、滚动播出广大师生广泛关注的学校有关信息。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教代会、校领导接待日、校情通报会等形式,定期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其中,校领导接待日已成为学校的一大品牌活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清单”事项情况。2014-2015学年度,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有关规定,主动通过学校各类网站,办公系统,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掌上校园,各类年鉴、手册、学报,校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以及新闻发布会、教代会、校领导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共计11847条,与去年同比增长15%,电子化率达95%以上。其中,学校各类网站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4571条,办公系统发布各类文件和信息3210条,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2800条,其他形式发布信息1266条。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校领导分工、校历、部门设置、学院设置、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图书资源、数字校园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统计数据、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纪要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考试信息;校办企业资产、国有资产、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资产、财务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师资信息;专业设置、开设课程、就业指导、就业质量、教改项目申报、教学奖励、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硕、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等学科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教职工出国(境)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二)招生、财务、人事等信息公开情况。

1.关于招生信息公开。本科生招生方面,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出台了 阳光工程实施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实施细则、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聘任办法以及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通过招生简章、校报招生专刊、工作人员赴中学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以及教育部、各省市招生网络平台,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考生资格、投档分数线、测试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研究生招生方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了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收费标准等信息。继续教育项目招生方面,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了有关继续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方面信息。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各学历层次和各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2.关于财务信息公开。一是财务制度公开。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均在学校办公系统广泛征求意见,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学校办公系统以及计财处网站公开发布。二是财务预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具体做法是:通过学校教代会通报学校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通过会议纪要在学校办公系统发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学校校园网以及计财处网站公示学校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是财务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年度收支总额及收支结构情况。具体做法是:通过学校年鉴以及学校教代会工作报告公开财务总收支及收支结构;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学校校园网以及计财处网站公示学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四是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具体做法是:在学校招生简章、校园网和计财处网站将有关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在收费现场、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公寓、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的地方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五是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财务报账支出信息、收入分配方案等。具体做法是:将财务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方式在领导班子中公开,每日更新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重大开支实行党政联签制,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批;学校年度分配方案以会议纪要形式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教职工个人收入分配方案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关于人事信息公开。一是人事制度信息公开。修订、制定了关于外聘教师、教育职员制、非职务性劳务费和特殊加班费、教职工培养培训、职工奖励、职工请销假与出勤考核、高级专家延聘、教职工异动工作交接等9个人事管理制度和学校2015-2019年编制方案,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后施行。二是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校园网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最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完全合格者录用。三是职称评审信息公开。职称评聘工作从材料申报到结果公示,每一个环节都在学校办公系统、人事处网站等进行信息公开。评审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党务公开暂行办法》、《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均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2014-2015学年度,未收到师生要求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信息公开渠道、措施便捷有效,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及时。经调查,师生和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工作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提升、程序有待规范;学校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信息公开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目前我校校园网、党务公开网、校务公开网、教育阳光服务网、办公系统、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掌上校园等都实现了专人管理,但学院网站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明确二级网站的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专岗,以保证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准确。

(二)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以及信息化建设评估考核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关心、支持、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湖南农业大学

                                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