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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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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结合2015-2016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概述

2015-2016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认真执行《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工会、督导处、宣传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学校成立“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信息发布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由分管党政办的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信息中心的学校领导、分管宣传部的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农大〔2015〕5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湘农大〔2016〕23号),确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期限等,规范了信息公开与发布的工作程序,并制订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规范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积极拓展渠道,及时公开本科生、研究生招生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

在以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unau.edu.cn)和学校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unau.edu.cn/kstd/jzyg/ xyxx/xxgk/)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开拓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发布渠道,并借助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

2015-2016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除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主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各二级单位网站、办公系统以及各类年鉴、手册,校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及教代会、校情通报会、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信息,共计11033条。其中,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3235条,办公系统发布各类文件和信息2980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   条,微博发布信息1084条,微信发布信息616条,其它3118条。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校历、部门设置、学院设置、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图书资源、数字校园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纪要。

4.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5.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2015届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教职工收入分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实行完全公开和分级公开方式,完全公开即指在学校预、决算报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分级公开则指其他财务信息在校内各层次的公开。

(1)财务制度公开。校内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均在办公系统广泛征求意见,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执行。

(2)财务预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为学校各部门申报、学校计财处编制、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学校教代会通报学校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二是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在学校官方网站以及办公系统发布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三是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学校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财务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年度收支总额及收支结构情况。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学校年鉴以及学校教代会工作报告的形式公开财务总收支及收支结构;

二是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学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在收费现场、信息公开专栏和学生食堂、宿舍等学生集中的地方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二是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学校计财处网站进行收费公示,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咨询信箱等情况事先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坚决执行教育收费许可制度,无违规收费行为。

(5)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财务报账信息、收入分配方案等。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将财务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方式在领导班子中公开,每日更新财务信息系统,各部门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通过财务信息系统查询;二是重大开支实行党政联签制,大额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批;三是学校年度分配方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以学校会议纪要形式在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教职工个人收入分配方案经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财务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公示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未收到举报投诉。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社会满意的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考生资格、投档分数线、测试结果、录取结果等信息对外公开,全方位接受省级招办和社会的监督,实现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工作得到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学校招生省份、类别、批次等情况。招生类别多,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艺术、高水平运动员、职高对口等类别;招生批次多,包括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批,涵盖录取的每个批次;录取省份广,涵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2)规章制度健全、招生宣传行为规范。学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印了2016年招生简章和各种宣传资料;制定了“阳光工程”实施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实施细则、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聘任办法及有关规定、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网络机房和设备管理、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远程录取工作流程、调档比例及档案审阅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原则等制度;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大〔2011〕7号),确保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签订了招生录取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宣传行为规范,没有组织和参与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现场招生咨询会,没有委托中介组织生源。招生工作过程中,未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电话。

(3)各类招生信息公布全面、及时:

一是信息发布方式多样。学校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包括张贴、发放招生简章、招生专刊;工作人员赴中学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教育部、各省市招生网络平台消息;开展办公室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考生通过以上任何一种途径都能快捷了解学校招生录取相关情况。

二是发布招生信息及时、全面。学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电视台、招生简章、校报招生专刊、各省招生咨询平台、各省招生媒体杂志等载体,发布招生信息,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答考生问、外省各类别录取分数线、本省分类别分专业分数线、考生录取信息、考生到档信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合格名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的EMS信息等,真正做到了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4)招生监督渠道畅通。针对录取工作各个环节,学校就录取现场的管理、录取过程的实施、各录取环节的实施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安全保卫部门全过程参与招生;监督电话面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举报。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人事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公开招聘与职称评审工作中,监督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1)人事制度信息公开。2015-2016学年度,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共起草、修订、发布了《湖南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湖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湖南农业大学“拔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等人事工作文件4个,通过学校党委会审定、办公系统公开发布后施行。同时,在学校官方网站和二级网站及时有效公开重要的人事信息。

(2)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学校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最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完全合格者录用。

(3)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学校职称评聘工作从材料申报到结果公示,每一个环节都在学校办公系统、人事处网站等进行信息公开。学校不断优化评审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要求相关人员全力做好会后的保密和协调工作,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受理了校内被拆迁户关于公开征地补偿安置信息的请求,并上报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芙蓉区政府,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和芙蓉区政府以公告和座谈会形式给予明确答复,该请求事项无法律依据,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学校重大事项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办公系统、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学校师生员工对此类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信息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就业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社会公众对学校此类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  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除校内少数被拆迁户要求学校公开原教学实验场私房拆迁信息外,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诉讼及追责的情况。

六、  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和机制不断健全,制度更加完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针对不足,学校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办法,深入落实《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优化全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和办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公开信息。三是统筹学校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评议等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